三校代借代還規則


第一條、為提升慈大附中圖書館與慈濟大學、慈濟技術學院圖書館館際資源共享及促進三館圖書資源之交流與利用,特訂定「慈大附中暨慈濟大學、慈濟技術學院圖書代借代還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代借館為受理讀者借閱之圖書館,典藏館為典藏讀者欲借圖書之圖書館。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之讀者以三校之教職員生為限,其他身份之讀者不提供代借代還之服務。

第四條、讀者可借冊數、借閱期限等相關規定悉依「慈大附中圖書館管理作業準則」、「慈濟大學圖書館管理規則」及「慈濟技術學院圖書館管理規則」辦理。

第五條、讀者需自行上網辦理線上借書,於線上借閱畫面中登錄個人證號及密碼,並指定取件地。

第六條、代借圖書借期自讀者上網辦理線上借閱之日起算。

第七條、代借館接獲代借圖書後,以電子郵件通知讀者到館取書,讀者須於取件期限內到館取書;若逾期未取者,代借館得逕行將圖書送回典藏館。

第八條、為確保代借還書服務品質,若讀者線上借閱之圖書超過取件期限而未取者,每冊每日罰款二元。

第九條、典藏館若無法取得讀者線上借閱之圖書,則由典藏館取消讀者借閱記錄,並由代借館以電子郵件寄發圖書取消通知單,以通知讀者。

第十條、讀者必須親自至典藏館或代借館櫃台辦理還書,還書日以此日為準, 讀者不得利用還書箱還書。

第十一條、本規則經三校之行政程序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